近日,四川省档案局对2015年省专业(专门)档案馆工作进行了通报,肯定各专业(专门)档案馆在优化发展环境、建立体制机制、完善各项制度、夯实基础业务、强化安全保障、深化开发利用、把握信息化建设方向等方面取得的工作成绩,并指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。 2014年11月17日,《四川省国家档案馆管理办法》以省政府第284号令的形式予以颁布,规定“国家档案馆应当建立年度工作报告制度,每年第一季度向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上一年工作报告。”按照规定要求,省科技研究成果档案馆、省国土资源资料馆、省放射性地质档案资料馆、省煤田地质局档案馆、省气象档案馆、省测绘档案资料馆、省邮政公司档案馆等7家专业(专门)档案(资料)馆向省档案局报送了年度报告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