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宗管理根据其形成阶段及档案之间的关系,表现为“后置模式”和“前置模式”两种。

“后置模式”,其全宗形成在文件运动末端永久保存阶段,档案馆在实施馆藏档案管理过程中,将分散在档案馆内且不从属于某个主体全宗的碎片档案,遵循其有机联系整理整合形成新的独立全宗。

“前置模式”,由多个单位承担同一个社会活动形成的档案移交给档案馆后,该档案馆按其有机联系集成为该社会活动的档案整体,予以独立全宗保管。其全宗形成与其事物运动同步,即档案馆在档案形成之前设定了全宗,所以称之为“前置模式”。  

“前置模式”全宗管理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和现实意义,但管理复杂,须由参加事物活动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共同经营。目前,“前置模式”是档案全宗管理的主要模式。如某档案馆给定其下属单位、团体、组织等事先分配全宗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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